示范区管委会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和《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》,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,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责任,进一步明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对象,根据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豫环办【2018】106号),以及《开封市环境环保局转发关于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汴环文【2018】266号)的要求,我局按照筛选原则,共确定我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3家(名单见附件)。按照相关要求,当地政府部门要与辖区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,督促企业做好土壤环境监测,并对监测结果负责,结果向社会公开,切实加强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,确保土壤环境安全。
附件:开封市示范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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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28日